发文标题: 关于对页岩气减征资源税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税[2018]26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2018-3-29
实施时间: 2018-4-1
失效时间: 2021-4-1
法规类型: 资源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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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促进页岩气开发利用,有效增加天然气供给,经国务院同意,自2018年4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对页岩气资源税(按6%的规定税率)减征30%。
  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18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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