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推行新办纳税人“套餐式”服务的公告
发文文号: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
发文部门: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8-3-20
实施时间: 2018-5-1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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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进一步营造良好的税收营商环境,推进办税便利化改革,为纳税人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新办纳税人“套餐式”服务的通知》(税总函[2017]564号)要求,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决定全面推行新办纳税人“套餐式”服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办纳税人是指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多证合一”或办理“两证整合”后,首次到国税机关办理涉税事项的纳税人。
  二、新办纳税人“套餐式”服务是指国税机关依托信息化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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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新办纳税人首次办理涉税事项综合申请表.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