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指导意见
发文文号: 人社部发[2018]21号
发文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2018-3-26
实施时间: 2018-3-26
法规类型: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3622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财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2014年在全国建立了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在保障城乡老年居民基本生活、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还存在着保障水平较低、待遇确定和正常调整机制尚未健全、缴费激励约束机制不强等问题。根据中央关于改革和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就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提出以下意见。<......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