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划转地税部门征收的通知
发文文号: 桂政发[2018]12号
发文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8-2-1
实施时间: 2018-2-1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国有资产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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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自治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管理,发挥税务部门税费统征优势,确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按规定及时足额上缴国库,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自2018年1月1日起,将自治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划转地税部门征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划转征收的依据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的要求。《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创新政府配置资源方式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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