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无线电频率占用费缴费提示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8-3-29
实施时间: 2018-3-29
法规类型: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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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尊敬的无线电频率占用费缴费单位:
  自2017年2月1日起,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负责代收全市无线电频率占用费。2018年度已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单位缴费时间为4月1日至6月30日。请您携带贵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台执照》(复印件)至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三层C6地税服务窗口(电话:89150403)办理缴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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