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转发证监会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若干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国办发[2018]21号
发文部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8-3-22
实施时间: 2018-3-22
法规类型: 股票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3445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证监会《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的若干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2018年3月22日
  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的若干意见
  证监会
  为进一步加大资本市场对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支持力度,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借鉴国际经验,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