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财政部、审计署、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粮食储备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调整新增粮食财务挂账和其他不合理占用贷款处理政策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经字[1999]484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国家计划委员会 审计署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
发文时间: 1999-9-1
实施时间: 1999-9-1
法规类型: 银行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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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为积极推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妥善处理新增粮食财务挂账和其他不合理占用贷款,经国务院领导批准,现将调整新增粮食财务挂账和其他不合理占用贷款处理政策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鉴于目前多数地方财政和粮食企业十分困难,难以消化新增粮食财务挂账和其他不合理占用贷款本金,决定给地方政府和粮食企业一个过渡期。过渡期限暂定为1999——2003年。在过渡期内,除北京、天津、上海、广东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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