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落实“先照后证”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湖政办发[2016]107号
发文部门: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时间: 2016-12-28
实施时间: 2016-12-28
法规类型: 登记注册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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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湖州市落实“先照后证”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28日
  湖州市落实“先照后证”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试行)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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