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吉林省正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暂行办法[修订]》的通知
发文文号: 吉财会[2017]544号
发文部门: 吉林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7-8-1
实施时间: 2017-1-1
法规类型: 会计职称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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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财政局,长白山管委会财政局,梅河口市财政局、公主岭市财政局,各县(市)财政局,省直各部门,中直有关单位:
  现将修订后的《吉林省正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暂行办法(修订)》印发给你们,自2017年度起执行。2012年印发的《吉林省正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暂行办法》(吉财会[2012]121号)同时废止。
  附:吉林省正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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