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辽宁省总工会关于暂缓代收建会筹备金的函
发文文号: 辽工发函字[2018]2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8-1-9
实施时间: 2018-2-1
法规类型: 其他税费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辽宁
阅读人次: 5373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省地税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在辽宁经济发展处于滚石上山、爬坡过坎的特殊时期,为更好支持企业发展,自2018年2月1日起,暂缓代收工会建会筹备金三年。请各缴费人按照规定严格执行,如实申报。如因缴费人的责任导致错缴的,一律不予返还。
  此函。
  辽宁省总工会
  2018年1月9日

......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