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放管服”改革涉及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政发[2017]44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7-12-27
实施时间: 2017-12-27
法规类型: 工商其他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阅读人次: 4003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确保各项政策措施有效落实,市人民政府对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对9部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对26部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现通知如下:
  一、修改“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1.对《印发关于加强社会保险登记和社会保险费征缴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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