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登记程序暂行规定
发文文号: 浙工商企管[2016]20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6-10-10
实施时间: 2016-10-10
法规类型: 登记注册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阅读人次: 4866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开展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试点是《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