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外商投资企业出资公示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工商外企[2011]492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11-10-12
实施时间: 2011-10-12
法规类型: 工商综合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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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工商局、平潭县、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福清市、长乐市、闽侯县、连江县、龙海市、漳浦县、长泰县、南安市、惠安县、安溪县、永春县、武夷山市、长汀县工商局:
  现将《福建省工商局外商投资企业出资公示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十月十二日
  福建省工商局外商投资企业出资公示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进一步加强对外商投资的公司及其股东(发起人)按期缴付出资的引导与监督,促进我省外商投资企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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