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支持个体私营经济转型升级的意见
发文文号: 鲁工商个字[2011]399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17-10-31
实施时间: 2017-10-31
法规类型: 工商综合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阅读人次: 3600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各分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家工商总局和省政府有关支持个体私营经济加快发展的精神,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推进全省个体私营经济转型升级,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对个体私营经济转型升级重要意义的认识
  近年来,全省个体私营经济呈现出强劲的发展势头,已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点,为全省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但是,我省个体私营经济仍然存在着规模小、科技含量低、知名品牌偏少、组织形式不适应、管理较落后等问题。支持个体私营经济转型升级、做大做强,对促进全省转方式调结构、增强经......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