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河南省国家税务局河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 “两证整合”登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6-11-30
实施时间: 2016-11-30
法规类型: 登记注册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南
阅读人次: 2654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工商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发展改革委,法制办,郑州新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根据国务院商事制度改革工作部署和国家工商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法制办等四部门《关于实施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的意见》(工商个字[2016]167号)要求,河南省从2016年12月1日起实......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