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成都市著名商标认定[复核]工作的补充意见
发文文号: 成工商发[2011]68号
发文部门: 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11-3-28
实施时间: 2011-3-28
法规类型: 工商商标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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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局、分局,各相关处室:
  为切实加强成都市著名商标认定(复核)工作,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范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根据《成都市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及《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成都市著名商标认定(复核)工作的指导意见》(成工商办[2009]92号)的相关规定,针对目前市著名商标认定申报中存在的问题,现就成都市著名商标认定(复核)相关工作流程提出如下补充意见。
  一、初审报件阶段
  (一)收件时间:每年5月1日至5月31日为各局、分局收件时间,6月15日前各局、分局通过成都工商信息系统(金信网)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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