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西安市财政局西安市国家税务局西安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西安市财政局 西安市地方税务局 西安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6-3-30
实施时间: 2016-3-30
法规类型: 营业税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西安
阅读人次: 3201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称营改增)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为确保平稳、有序开展试点工作,帮助纳税人更加便捷地办理各项涉税业务,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试点范围
  全市范围内从事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
  二、税务登记
  已在国税部门办有税务登记的纳税人,无需重新申领登记证件;未在国税部门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请于4月10日......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