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新疆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新疆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办法》[修订]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新疆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17-7-12
实施时间: 2017-7-12
法规类型: 事务所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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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了更加系统、科学的反映与评价会计师事务所综合实力、诚信建设情况,促进我区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参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制定的《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办法》,在征求行约管委会委员和会计师事务所意见的基础上,对《新疆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办法》进行了修订。
  现将《新疆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办法》(修订)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另外,请安排专人认真填写《2017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数据采集表》,并与7月20日前将表格纸质和电子版上报我会。
  联系人:朱传红、阿力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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