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海省财政厅青海省地税局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民银行西宁中心支行青海省残疾人联合会青海省总工会关于地税代征规费统一使用税收票据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财社字[2015]1346号
发文部门: 青海省财政厅 青海省地方税务局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5-6-25
实施时间: 2015-10-1
法规类型: 其他税费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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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州(市)、县财政局、劳动保障局、地税局、人民银行、残联、工会: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金税三期工程推广工作要求和统一安排部署,今年8月1日至9月30日金税三期系统在全省地税部门双轨运行,10月1日开始单轨运行。按照金税三期的要求,地方规费、基金原则上使用税收票据进行征收开票。因此,我厅等部门联合下发的《青海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收入缴存国库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青财社字[2005]1185号)、《青海省失业保险费收入缴存国库实施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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