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北京海关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第29届奥运会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财税[2003]694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8-10
实施时间: 2003-8-10
法规类型: 综合税收政策
所属行业: 教育、文化艺术及广播电影电视业
所属区域: 北京
阅读人次: 3327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县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各直属分局:
  为了支持发展奥林匹克运动,确保第29届奥运会顺利举办,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第29届奥运会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0号......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