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申报2017年度自治区中小企业融资担保补助资金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7-7-1
实施时间: 2017-7-1
法规类型: 担保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宁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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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财政局,各有关担保机构:
  根据《宁夏中小企业融资担保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宁财(企)发[2015]1085号)(以下简称“办法”),现就2017年度自治区融资担保补助资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融资担保业务要求
  1.符合条件(具体条件参照《办法》)的担保机构在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之间发生的单户1500万元(含1500万元)以下的中小企业贷款担保业务;
  2.对企业收取的担保费率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50%,不额外收取除担保费以外的评审、咨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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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1085号文件.pdf    
融资担保补助申报通知.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