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海省财政厅青海省地方税务局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民银行西宁中心支行青海省残疾人联合会青海省总工会关于地税代征规费统一使用税收票据的补充通知
发文文号: 青财社字[2016]1009号
发文部门: 青海省财政厅 青海省地方税务局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6-6-13
实施时间: 2016-6-13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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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财政局、地税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民银行、残疾人联合会、总工会:
  2015年省财政厅、省地税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民银行西宁中心支行等六部门《关于地税代征规费统一使用税收票据的通知》(青财社字[2015]1346号)下发后,各地在操作过程中反映了一些问题。经省财政厅、省地税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民银行西宁中心支行、残疾人联合会、省总工会共同研究,为了进一步完善、规范地税代征票据的应用,现将有关事项补充明确如下:
  一 、地税机关代征的规费(社保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收入缴存国库后,发生误征、多征等情况需要退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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