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宣传贯彻新<会计法>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豫财会[2017]29号
发文部门:
河南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7-11-27
实施时间:
2017-11-27
法规类型:
会计法及地区规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南
阅读人次:
4122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有关县(市)财政局,省直各部门、各单位:
现将《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宣传贯彻新〈
会计法
〉有关工作的通知》(
财会[2017]27号
)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补充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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