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编制2017年度财政决算[草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财库[2017]41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7-12-11
实施时间: 2017-12-11
法规类型: 企业年度财会决算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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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财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编制2017年度中央和地方财政决算(草案)的通知》(财库[2017]196号)精神,现将我省2017年度财政决算(草案)编制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年终预算执行工作
  今年以来,我省财政预算执行总体平稳,但财政收入仍面临较大下行压力。临近年底,各级财政部门要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契机和动力,按照省委十届四次全会的部署,扎实推进财政各项工作。要紧盯收入目标,加强经济财政运行监测分析和预研预判,落实财税部门收入协调机制,坚持依法征收、应收尽收,着力挖掘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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