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加部分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财税[2018]2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8-1-12
实施时间: 2018-1-12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阅读人次: 4474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为进一步完善我省农产品加工行业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通知》(财税[20......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附件.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