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2017年度辽宁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辽财会[2017]113号
发文部门: 辽宁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7-2-20
实施时间: 2017-2-20
法规类型: 高级会计职称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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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财政局:
  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 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16]24号)有关规定,9月份将进行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经省人社厅同意,现就我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符合国家报名基本条件,在我省企、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从事会计工作,或在我省会计师事务所从事经济鉴证类工作,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在职会计人员。
  1.取得大专学历,具有会计师(或审计师,下同)资格满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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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高级会计师考试报名各市财政部门联系电话.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