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公布继续执行的财政规范性文件[制度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 辽财综[2017]528号
发文部门: 辽宁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7-11-9
实施时间: 2017-11-9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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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财政局,厅内各单位:
  为推进法治财政建设,根据《辽宁省规章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规定》(省政府令第237号),对照国家“放管服”改革决定、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要求以及对外开放大方向大原则,省财政厅对厅发规范性文件(制度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继续执行的667件规范性文件(制度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文件范围。本目录所列财政规范性文件(制度性文件),是指省财政厅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按照规定程序单独制定以及与其他部门联合制定的普遍适用于本地区财政管理工作的办法、规则、实施细则和通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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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辽宁省财政厅继续执行的厅发规范性文件(制度性文件)目录(截至2017年10月23日).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