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的批复
发文文号: 国函[2018]56号
发文部门: 国务院
发文时间: 2018-3-8
实施时间: 2018-3-8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建设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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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务院批准《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由你委公布,公布时注明“经国务院批准”。《规定》的施行日期由你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规定》施行之日,2000年4月4日国务院批准、2000年5月1日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发布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同时废止。
  国务院
  2018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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