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青岛市工商局自主申报企业名称争议处理程序暂行规定》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工商企规[2017]3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17-7-6
实施时间: 2017-8-6
失效时间: 2019-8-5
法规类型: 登记注册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岛
阅读人次: 14849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市)局、分局,市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局、事业单位:
  《青岛市工商局自主申报企业名称争议处理程序暂行规定》已经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7年7月6日
  青岛市工商局自主申报企业名称争议处理程序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保证自主申报企业名称争议处理工作公正、有序,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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