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增值税会计处理的规定
发文文号: 财会字[1993]83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1993-12-30
实施时间: 1993-12-30
法规类型: 其他会计核算规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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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已经国务院颁发,现对有关会计处理办法规定如下:
  一,会计科目
  (一)企业应在"应交税金"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账中,应设置"进项税额","已交税金","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等专栏.
  "进项税额"专栏,记录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而支付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额.企业购入货物或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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