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调整内资公司登记管辖权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17-7-5
实施时间: 2017-7-5
失效时间: 2022-7-4
法规类型: 登记注册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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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市)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武侯区、新津县行政审批局,市局机关有关部门(单位):
  为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支持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片区(以下简称成都自贸区)建设,推进公司注册登记便利化,不断提高登记工作质量和效率,更好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现就调整市、区(市)县两级登记机关内资公司登记管辖权限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整五城区内资有限公司登记管辖权限
  (一)对注册资本5000万元以下的有限责任公司,由公司住所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局进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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