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支持服务新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试行]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17-12-12
实施时间: 2017-12-12
失效时间: 2020-12-11
法规类型: 登记注册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成都
阅读人次: 2685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高新区环保与城管局、天府新区城市与市场监督管理局、简阳市工商和质量监管局,各区(市)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市局各处室(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全市新经济发展大会要求,抢抓新经济发展的窗口期、机遇期,创造最适宜新经济发育成长的营商环境,加快发展新经济、培育新动能,积极构建新时代成都现代化经济体系,为建设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国家中心城市打造新的动力引擎,现结合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职能职责,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营造有利于新经济企业发展的准入环境
  (一)实行“容缺登记&rd......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