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正式实施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工商企指[2016]280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16-11-23
实施时间: 2016-11-23
法规类型: 工商综合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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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及苏州工业园区、张家港保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省直管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相关文件及培训的要求,自2016年12月1日起,江苏省全面实行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以下简称“两证整合”)登记模式,现就做好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登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依据
  此次“两证整合”改革工作按照《工商总局等四部门关于实施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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