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南京市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的通告
发文文号: 宁工商注[2015]4号
发文部门: 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南京市地方税务局 南京市国家税务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5-9-28
实施时间: 2015-9-28
法规类型: 登记注册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南京
阅读人次: 2972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等六部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5]121号)的要求,南京市自2015年10月1日开始全面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实施范围
  本次“三证合一、一......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