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改革名称登记管理方式实行商事主体名称自主申报登记的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深市质[2015]168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5-6-18
实施时间: 2015-7-1
失效时间: 2022-6-30
法规类型: 登记注册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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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央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是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基础”、“加快形成企业自主经营、公平竞争的现代市场体系”和“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等精神,进一步深化商事登记体制改革,加强和完善商事主体名称登记管理,放宽商事主体准入条件,激发商事主体活力,维护公平竞争秩序,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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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商事主体名称自主申报规则.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