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沈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17年度市属企业财务预算编报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沈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7-1-10
实施时间: 2017-1-10
法规类型: 企业财务预算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沈阳
阅读人次: 2295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市属各企业:
  根据《沈阳市国资委监管企业财务预算管理暂行办法》(沈国资发[2006]200号)规定,为推动企业深化全面预算管理,提升财务预算管理水平,现将关于做好2017年度市属企业财务预算编制和审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范围
  2017年度市属企业财务预算报表为市属企业向市国资委报送2017年度财务预算的统一报告格式。编报范围为内部业务机构、境内外子企业、基建项目(基建财务)等独立核算经济单位,并同时报送所属子企业及其重要子企业的预算报告。
  二、预算编制
  各企业应根据财务......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附件1:2017年度市属企业预算报表.xls    
附件2:2017年度市属企业预算报表编制说明.doc    
附件3:2017年度市属企业预算情况说明书内容提要.doc    
附件4:2016年度市预算工作总结及改进措施内容提要.doc    
附件5.企业财务预算软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