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全面推行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管理的公告
发文文号: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7号
发文部门: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6-7-18
实施时间: 2016-8-8
失效时间: 2018-1-2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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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了进一步加强个人所得税征管,提高纳税服务水平,维护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要求,现就全面推行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管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凡在我省范围内负有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均应进行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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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第四条被废止:
发文标题: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修订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申报方式的公告
发文文号: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
发文部门: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8-1-2
实施时间:201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