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营林场苗圃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
发文文号: 财农字[1990]283号 .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国家林业局
发文时间: 1990-10-24
实施时间: 1990-10-24
失效时间: 1997-9-8
法规类型: 其他会计核算规定
所属行业: 农、林、牧、渔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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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会 计 科 目
  一、会计科目总则
  (一)为了加强全国国营林场、苗圃(以下简称场圃)的会计工作,提高会计核算水平,适应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根据《国营林场苗圃财务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场圃的特点,特制定本制度。
  (二)场圃应遵守和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的原则和精神,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设置会计科目,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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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目录[第六批]的通知
发文文号:财法字[1997]44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
发文时间:1997-9-8
实施时间:1997-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