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跨省经营企业涉税事项全国通办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8-3-9
实施时间: 2018-3-9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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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
  为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加快推进办税便利化改革,方便跨省经营企业纳税人办税,福建省国家税务局、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决定在全省(不含厦门,下同)推行部分办税事项跨省经营企业涉税事项全国通办(以下简称“全国通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国通办是指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经营企业,可以根据办税需要就近选择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异地涉税事项。
  二、全国通办的涉税事项范围确定为4类15项:
  1.涉税信息报告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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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1《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全国通办涉税事项一览表》.xls    
附件2《福建省国税局 福建省地税局开展全国通办业务办税服务厅一览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