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绍兴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绍兴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损失赔偿处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绍市财资[2017]3号
发文部门: 绍兴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17-9-26
实施时间: 2017-10-1
法规类型: 行政事业单位国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绍兴
阅读人次: 3251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市级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我们制定了《绍兴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损失赔偿处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绍兴市财政局
  2017年9月26日
  绍兴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损失赔偿处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止国有资产损失、浪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