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四川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省民政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国务院国资委、民政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国有企业办市政、社区管理等职能分离移交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川国资委[2017]247号
发文部门: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民政厅 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文时间: 2017-8-18
实施时间: 2017-8-18
法规类型: 分离社会职能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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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人民政府,相关省级部门,相关省属企业:
  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内容。近日,国务院国资委、民政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国有企业办市政、社区管理等职能分离移交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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