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办理冠广东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的通告
发文文号: 穗工商企[2017]145号
发文部门: 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17-4-13
实施时间: 2017-4-13
法规类型: 登记注册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州
阅读人次: 3506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为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促进企业登记注册便利化,根据上级要求,本局于2017年4月11日起决定进一步优化广州市企业冠省名登记程序,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广州市新设立企业申请冠省名的,不需广州市工商局出具初审意见。申请人可直接到广东省工商局企业注册登记大厅窗口申请办理或登录广东省工商局网上登记注册系统(网址:http://wsnj.gdgs.gov./aiet/main.jsp)申请办理。申请人取得《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后,到属地登记机关申请办理企业设立登记。
  二、广州市已设立企业申请变更名称冠省名的,申请人先向企业所属登记机关申报,......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