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改进企业名称登记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15-7-3
实施时间: 2015-7-3
法规类型: 登记注册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北
阅读人次: 2802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州、县工商局:
  为推进工商登记注册便利化,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现就进一步改进企业名称登记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放宽企业名称核准条件
  (一)允许无投资关系的企业集团成员企业,提交集团管理机构许可使用文件,申请在本企业名称中冠用该集团名称。
  (二)允许已登记注册的以县级行政区划名为字号的企业,变更企业名称时,在不重名的前提下,申请沿用原行政区划名字号,不另行提交说明材料。
  (三)允许名称核准登记注册未满1年的企业,提交“特殊原因情况说明”材......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