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推行市场主体经营范围登记便利化改革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工商企注[2018]33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18-2-2
实施时间: 2018-2-2
法规类型: 登记注册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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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工商局(市场监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证照分离”改革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放宽市场主体准入,推进登记注册便利化,更好服务创业创新,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福建经济发展,现决定在全省范围内推行市场主体经营范围登记便利化改革,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改革内容
  1.推行经营范围标准化表述
  结合《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国家工商总局的新兴行业目录,编制《市场主体经营范围参考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并嵌入登记业务系统,统一规范经营范围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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