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本级登记管辖部分企业调整至属地登记管辖的补充通知
发文文号: 辽工商发[2016]18号
发文部门: 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16-3-23
实施时间: 2016-3-23
法规类型: 登记注册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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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绥中、昌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5年10月29日,省局下发了《辽宁省工商局关于本级登记管辖部分企业调整至属地登记管辖的通知》(辽工商发[2015]47号),明确了内资企业调整的范围和时间步骤。按照省局对本级登记管辖企业分期分批调整的总体安排,现将外商投资企业调整的范围和时间步骤补充通知如下:
  一、调整的范围
  (一)设立登记时,非原省外经贸厅审批的企业及分支机构;
  (二)从事电影放映业务的企业法人分支机构;
  (三)外资银行或者外国银行设立的省级分支机构以外的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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