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财会[2017]26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时间: 2017-10-13
实施时间: 2017-10-13
法规类型: 会计职称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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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会计考办”)《关于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17]5号)精神,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实行无纸化方式,定于2018年5月举行。现将考务工作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认真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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