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会计师事务所2017年度报备和换发新版执业证书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财会[2018]14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8-3-12
实施时间: 2018-3-12
法规类型: 事务所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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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各会计师事务所:
  现将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会计师事务所2017年度报备工作的通知》(财办会[2018]5号,以下简称《通知》,详见附件1)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我省会计师事务所2017年度报备工作和换发新版执业证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抓好落实
  会计师事务所报备工作和换发新版执业证书按“属地管理、分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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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2浙江省会计师事务所2017年报备情况表.doc    
附件3浙江省会计师事务所分所2017年报备情况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