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青岛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青岛市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财政局 青岛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8-2-12
实施时间: 2018-2-12
失效时间: 2021-12-31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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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市)财政局,经济和信息化、工商、质监主管部门:
  为加强和规范市级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推动制造业加快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有关规定,制定《青岛市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青岛市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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