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2018年部分月份纳税申报期限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7-12-28
实施时间: 2017-12-28
法规类型: 纳税申报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厦门
阅读人次: 3338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及《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为保证纳税人按时办理纳税申报等事宜,我局依法对部分月份的纳税申报期限进行调整。现将调整情况通知如下:
  一、2018年2月纳税申报期限的调整
  因2018年2月15日-21日放假7天,2月份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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