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向有关部门支付管理费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税外[1994]003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1997-1-17
实施时间: 1997-1-17
法规类型: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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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接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发(93)469号《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向有关部门支付管理费税务处理问题的批复》,内称:有些外商投资企业因经营管理的需要,以当地经贸部门或合资、合作中方原行业主管部门为其主管部门,并且每年按销售收入一定比例向这些部门上交管理费,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向上述有关部门上交管理费的列支问题,国家税务总局意见,应区分以下情况进行税务处理:
  一、有关部门并未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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